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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类设备、21类原材料进口免征关税
到2025年,21种原材料和半成品进口实行零关税。此外,进口设备清单中还增加了14项非乌兹别克斯坦生产的同类产品,可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 10 月 12 日签关于免征14类设备和21类原材料及半成品进口关税的决议。
截至2025年1月1日,以下类型原材料将适用零进口关税:
- 用于受保护土壤的插条、幼苗、开花植物和其他植物,仙人掌除外;
- 糖的提取或精炼产生的糖蜜;
- 未经处理或粗略粉碎的大理石和石灰华,或钙质凝灰岩;
- 染料、油墨;
- 初级形状的乙烯聚合物;
- 初级形状的丙烯或其他烯烃的聚合物;
- 塑料制成的卷轴、线轴、线轴及类似制品;
- 新型充气橡胶轮胎和轮胎,用于公共汽车、飞机、农业或林业机械;
- 由合成和人造线及纤维制成的织物;
- 用聚氨酯浸渍、涂层或层压的纺织材料。
此外,乌兹别克斯坦未生产且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的进口技术设备清单中新增了14种机器:
- 轮式升降桁架、门式装载机;
- 塔式起重机;
- 气动升降机和输送机(用于纺织品和其他);
- 斗式和带式提升机和输送机;
- 滚筒输送机;
- 其他电梯和连续输送机;
- 用于分类、堆叠、捆扎、密封、关闭邮政信函以及粘贴和盖销邮票的机器;
- 生产烟棒的设备;
- 交流发电机(输出功率为375-750 kVA,以及750 kVA及以上);
- 高温焊接设备;
- 载重50吨以上矿用自卸车。
免关税商品的完整清单,给出在该决议的附录中。